私隱政策

私隱政策

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衞生署(下稱「政府」)會確保所有透過本網址遞交的個人資料,均按照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的有關條文處理。

政府會記錄使用者瀏覽本網站的次數,但並不會收集任何足以辨識使用者身分的資料。所收集的瀏覽次數紀錄只會用於製作統計報告及調查電腦系統問題,以助政府改善本網站的服務。

政府可能會於不同期間及為個別原因,邀請你自願提供個人資料。此等資料可能包括姓名、電話號碼、郵寄地址或電郵地址等。政府邀請你提供資料時,會列明收集資料的目的和用途,並會告知你如何要求查閱或改正所提供的個人資料。

除非法律許可或有所規定,政府不會在未得到你的同意下透露你的個人資料予第三者。

本網站的搜尋服務是由一個政府委託的獨立承辦商提供。該獨立承辦商已承諾該公司於本網站提供搜尋結果時,不會收集可識別個人身分的資料。但Yahoo!會將你一些經由使用搜尋服務所得的匿名資料交予政府,作政府網站流量分析之用。政府不會將從任何上述搜尋活動收集到的數據,跟任何可能由政府持有的個人身分資料配對。

此中文私隱政策為英文版本譯本,如中、英文兩個版本有任何抵觸或不相符之處,應以英文版本為準。

個人資料(私隱)政策

收集資料的目的

當衞生署向病人及顧客提供服務及進行其他有關活動時,由病人或顧客所提供的個人資料,會由衞生署作以下用途:

  1. 資格證明;
  2. 化驗結果/檢驗/診斷研究/治療的紀錄,作繼續照料或供其他專業醫療/社會服務人員參考用;
  3. 同意進行特別治療/化驗;
  4. 計算開支;
  5. 監察流行病;
  6. 追查帶病者、以便跟進/治療;
  7. 評估以提供社會援助;
  8. 證明同意接受涉及法律問題的醫務;
  9. 登記/管理的紀錄;
  10. 製備統計數字、進行研究或教學用;
  11. 利便組織有關健康教育及社區聯絡的活動;及
  12. 調查及跟進與診所服務有關之事項。

個人資料的提供,出於自願。如果你不提供充份的資料、我們可能無法證明你是否符合資格獲得某項服務或活動,因而不能為你提供服務/協助;又或我們即使仍然提供該項服務或協助,你亦須按不符合資格人士須繳的收費率(通常較高)繳費。

接受轉介人的類別

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,主要由本署內部使用,但亦可能於有所需時因以上第1段所列目的向其他政府部門或有關人士披露。此外,資料只可於你同意作出該種披露或作出該種披露是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所允許的情況下,才向有關方面披露。

查閱個人資料

根據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第18條及22條以及附表1第6原則所述,你有權查閱及修正個人資料,包括有權取得你於以上第1段所述的情況下所提供的個人資料。應查閱資料要求而提供資料時,可能要徵收費用。

查詢

有關所提供個人資料(包括查閱及修正資料)的查詢,請向下列人士/單位提出:

(甲) 所屬健康院的顧客關係主任;或
(乙) 衞生署家庭健康服務
地址:香港灣仔愛群道32號愛群商業大廈13樓1308室